央行拟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建立或许以任何方式运营金融基础设施

央行拟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建立或许以任何方式运营金融基础设施
中新网12月14日电 央行网站14日音讯,中国人民银行14日发布关于《金融根底设施监督办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揭露征求意见的告诉。\n\n  其间提出,中国证监会担任触及证券、期货及其相关活动的新设金融根底设施准入办理;央行担任新设付出体系、根底征信体系以及银行间商场金融根底设施的准入办理;其他新设金融根底设施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其他相关国务院金融办理部门担任准入办理。触及或或许触及对金融体系发生严重影响或相关国务院金融办理部门以为确有必要的金融根底设施,应当报经国务院赞同后同意。\n\n  关于其间影响或或许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依法进行外商投资安全检查。\n\n  未经同意,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建立或许以任何方式运营金融根底设施,不得运用“金融”“买卖所”、“买卖中心”、“挂号结算”、“清算”、“买卖陈述”等触及金融根底设施服务或近似的称号。(中新财经)【修改:程春雨】